入選標準
1、經組織學證實的非肌層浸潤性膀胱尿路上皮癌(移行細胞癌),如下: CIS(伴或不伴乳頭狀癌)或 任何T1級乳頭狀癌或 高級別Ta乳頭狀癌 根據研究治療首次給藥前8周內的活檢結果。如果需要進行多次膀胱活檢以確認是否合格,則最后一次膀胱活檢必須在8周內。該診斷必須在受試者入組前由獨立的中心病理確認。 對于第二次TURBT患有持續性T1的受試者,當研究者證明受試者拒絕進行膀胱切除術時,才可參加本研究;
2、18周歲以上的男性或非妊娠、非哺乳的女性;
3、受試者在入組前需接受過BCG治療并失敗,對治療失敗的受試者作以下規定: 難治性:BCG充分治療后首次評價時有持續、未緩解的疾病; 復發性:BCG充分治療后獲得完全緩解(CR),但在隨后的評估中又復發的疾病; 不包括對BCG不耐受的NMIBC患者;
4、KPS評分≥ 60;
5、正常的器官功能,定義如下: 血清天冬氨酸轉氨酶(AST)和丙氨酸轉氨酶(ALT)≤ 3.0x正常上限(ULN); 血清總膽紅素≤ 1.5x ULN(CTCAE等級≤ 1); 血清肌酐≤ 1.5 x ULN; 或肌酐清除率≥ 40mL / min; 血紅蛋白≥ 8.0g / dL; 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 1500/ mL; 血小板≥ 75,000/ mL;
6、所有具有生育能力(WOCBP)的婦女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療藥物前7天內的血妊娠試驗必須為陰性。無生育能力的婦女:接受了手術絕育(雙側輸卵管結扎,全子宮切除術或雙側卵巢切除術)或年齡≥55歲且沒有任何形式的月經出血,包括月經期,不規則出血,且至少12個月以上,并且沒有其他原因引起的閉經(例如激素治療,先前的化療);
7、WOCBP和性伴侶為WOCBP的男性同意在接受研究治療時以及最后一次研究治療后120天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8、能夠理解并簽署倫理委員會批準的知情同意書,表明該受試者(或監護人)已獲悉試驗的所有方面,并愿意且能夠遵守預定的就診、治療計劃、實驗室檢測和其他研究程序。知情同意書必須在受試者接受方案中規定的任何研究和檢測之前簽署。
排除標準
1、過去2年內有尿道或上尿道移行細胞癌(TCC)的證據。患有T1疾病的受試者必須在第一劑研究治療藥物前8周內通過腹部和骨盆的CT尿路造影或MRI尿路造影檢查,無肌層轉移的證據。如果禁忌靜脈造影,可進行無靜脈造影的輸尿管造影或CT或MRI;
2、患有腎積水的患者,不包括長期存在腎積水的患者(即早于CIS、Ta或T1的診斷超過2年的患者),且篩查時的診斷評估未顯示出腫瘤的證據;
3、在接受研究藥物之前2周內接受任何膀胱內其他化學療法治療,或在4周內接受過任何其他的研究藥物;
4、根據研究者的判斷,有復發性嚴重尿路感染(UTI)的病史。患有當前需要抗生素治療的UTI的受試者可以推遲VB4-845治療的開始,直到UTI消退為止;
5、研究者認為存在活動性、未經控制的泌尿生殖系統、腎、肝膽、心血管、胃腸道、神經系統或造血系統的損害,其容易使受試者因接受膀胱內治療和/或全身麻醉而出現并發癥;
6、2年以內有惡性腫瘤病史,除了已治愈的皮膚基底細胞癌、皮膚鱗狀細胞癌、或子宮頸原位癌;
7、在篩查ECG時,通過Fridericia公式(QTcF)確定的QTc間隔> 470毫秒,計算方法為QTcF = QT/(RR^0.33),RR為標準化的心率值,根據60除以心率而得;
8、研究者認為,由于存在嚴重的合并癥(例如未經控制的心臟或呼吸系統疾病)而無法耐受膀胱內給藥或膀胱內外科手術(膀胱鏡檢查,活檢)的受試者;
9、已知的對藥物的任何成分有嚴重過敏的患者;
10、已知受試者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 l ×103拷貝/mL或HBV-DNA> 200 IU/mL)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動期(丙型肝炎病毒抗體陽性且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陽性),或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學陽性。